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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电箱外壳应作保护接地
    发布时间:2014-7-15

    聊城电业局 张广科

    日前,笔者到部分省市农村顺便作了网改后的安全用电调研,发现户外集中安装的配电箱(集装箱)外壳未作保护接地或接地装置不合格,因而在接地引下线上造成触电伤人的事故时有发生,少年儿童居多,猪、驴等牲畜触电的现象亦曾出现。就一个县级供电企业,实施管理到户后,管辖的配电箱,少则几万个,多则十几万个。在配电箱产权划归供电企业后,在配电箱及接地引下线上发生的触伤亡事故,应追究产权所有单位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为此,笔者呼吁,应作好配电箱外壳的保护接地工作。对此,笔者浅谈个人粗浅认识,以供参考。

    配电箱外壳要不要作接地保护,这在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电能计量装置管理规程》中,明文规定《检查电能计量装置的接地系统》是验收的基本内容;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释义》DL499-92规定:配电箱的防触电保护类别应为Ⅰ类或Ⅱ类。Ⅰ类为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需要有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即在TT、IT系统外壳应作保护接地,其作用是为防止电气设备因绝缘损坏外壳带电或其他金属部件带电伤人而作的接地。在本规程《保护接地》一节中,重申在TT和IT系统中,除Ⅱ类和Ⅲ类电器外,所有受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作保护接地,并明确指出:配电盘的金属框架、金属配电箱的外壳作保护接地。农网改造后的配电箱外壳采用1.5-2.0mm厚的铁板配置,内装刀闸、漏电保护器、电能表及接线端子排等,没有附加绝缘,即没有实施双重绝缘。据此,配电箱的金属外壳应作可靠的保护接地,其接地电阻在TT系统中应满足Ra≤U1/Ia Ω的要求,在IT系统中应满足Ra≤U1/Id Ω的要求。

    式中: Ra——接地电阻,Ω。

    U1——通称电压极限,U1=50V。

    I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值。

    末级保护器的动作电流值6-10mmA;

    总保护器的动作电流值75-100mmA;

    中级保护器的动作电流值可选50mmA,这样,在TT系统中的接户配电箱,其外壳保护接地电阻应在50/0.05=1000Ω以下,如此大的接地电阻值易于达到。

    Id——单相接地电流,A。

    在IT系统中,在故障电流不大于5A的情况下,保护接地电阻可不大于10Ω,在高土壤电阻率的地区,保护接地电阴可允许不大于30Ω。

    综上所述,接户配电箱的外壳接地电阻值,只要接地装置和施工工艺符合要求,满足规程要求是不难做到的。

    当配电箱(集装箱)的防触电类别达到Ⅱ类时,则无需采用防触电措施。但它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一是刀闸、漏电保护器、电能表、接线端子排等应符合双重绝缘的要求,即上述元件应固定在附加的绝缘板上,不能仅靠自身的基本绝缘;二是配电箱的进出引线,应采用具有绝缘护套的绝缘线,穿越箱壳时应加绝缘套管保护;三是维护抄表人员工作时,应站在绝缘的木梯或绝缘板上,并在带绝缘手套的前提下操作,以防触电伤人。

    总之,不符合规程的事不能办,怕麻烦、畏难思想、侥幸心理不可取,只有做好保安措施,群众才会满意,政府才能放心,企业才能安宁。